当前位置:吾爱软件下载 > 文章教程 > 网络热点 > 黑龙江警方悬赏50万元 抓捕35年前命案嫌疑人

黑龙江警方悬赏50万元 抓捕35年前命案嫌疑人

2023-07-20 11:40:00 作者:admin 文章来源:unknown 阅读次数:171

橙柿互动记者 杨丽 近日,黑龙江双鸭山市公安局发布悬赏通告,金额高达50万元。1988年6月15日,双鸭山市尖山区十九委十八组居民区内,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,犯罪嫌疑人徐传民案发后潜逃至今。徐传民,男,汉族,1965年6月11日出生,中等身高,案发时住原尖山区十三委六组。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,凡向公安机关举报、协助公安机关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,奖励人民币50万元。

逃犯徐传民的悬赏通告,双鸭山警方此前发布过两次。

首次发布是去年4月8日,悬赏金额为10万元。今年5月19日,双鸭山警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已将悬赏金额提高至30万元。

根据此前媒体报道,徐传民曾涉嫌杀害前妻曹亚玲和她父母。1988年6月15日清晨,曹亚玲和父母三人在家中被害,身上有刀伤和枪伤,只有曹亚玲不满一岁的孩子存活。

曹家一位亲戚事发当天上午,接电报后从哈尔滨赶往双鸭山。现场警察告诉他,家中门窗没有被撬痕迹,凶手从门口进入。这位亲戚看到曹亚玲身上十几处刀伤,她母亲身上既有枪伤也有刀伤,她父亲眉心位置有枪伤痕迹。

当时所有证据都指向一个人:曹亚玲的前夫徐传民。据悉,曹亚玲婚后,和丈夫徐传民因经济问题和家庭生活琐事经常发生口角,她身上多次出现被殴打的痕迹。案发后,徐传民也再没出现过。

曹亚玲的弟弟曾向媒体表示,办案人员告诉他,凶手作案所用枪支为当地一名看守所民警所丢,该民警因“枪支保管不善,造成重大后果”被辞退。

命案发生在1988年,至今过去35年。有网友问,不是说20年过了追诉时效,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吗?

首先要解释的是,在这则悬赏通告中,犯罪嫌疑对象明确,他是作为在逃犯被通缉的,也就是说警方在经过调查后,发现有证据表明他有犯罪嫌疑。另外,20年的追诉时效,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。

追诉时效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规定的,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诉的有效期限;在此期限内,司法机关有权追诉;超过了此期限,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行追诉。因此,超过追诉时效,意味着不能行使求刑权、量刑权与行刑权,也不能适用非刑罚的法律后果,因而导致法律后果消灭。

但根据《刑法》规定,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、审判的,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。被害人在起诉期限内提出起诉,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但不立案的,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。

像这起命案中,案发后有人第一时间报案,警方经过初步调查已立案,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,嫌疑人明确,不受追诉时效限制,即便犯罪嫌疑人潜逃35年甚至更久,仍要追究刑事责任。
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