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男子从20多层高楼扔下冰箱 砸坏多辆电动车万幸没砸到人
2023-05-01 11:19:01 作者:admin 文章来源:unknown 阅读次数:499
记者 董吕平
前晚,南京建邺区清泽园小区,有人从高楼上扔冰箱,砸到楼下多辆电动车,幸好没人伤亡。
昨天下午,橙柿互动从该小区居民处了解到,当晚9点左右,有人往楼下扔东西,扔东西的是一个男的,但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,一直在扔。
“其实大家都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扔,还好没有人受伤,这栋楼有34层,这人应该是在20多层扔的。”
冰箱、油烟机、锅碗瓢盆一起扔?
社区:已向上级汇报
网传视频显示,当晚,涉事男子从高层窗口将冰箱推下,楼下多辆电动车被砸毁,现场有很多碎片。除了冰箱,现场还有人说当时也扔了油烟机、锅碗瓢盆等,小区居民向橙柿互动表示,事发后,涉事男子就被警方带走,应该没人被砸。
清泽园所属中瑞社区人员表示,此事已向上级部门汇报,涉事人员是否为租客以及为何往楼下扔东西,需要警方调查。
据了解,当地警方已将此事列为刑事案件处理。
吵架后从楼上扔冰箱
已有两人因高空抛物罪被判刑
去年11月,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高空抛物案,以高空抛物罪对蔡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。
据了解,8月1日下午,被告人蔡某(男)在其租住的六楼出租屋内与王某发生口角纠纷,为发泄情绪,蔡某将一台洗衣机及一台双层冰箱从六楼抛下,所幸洗衣机和冰箱砸在街道的地面上,未造成人员伤亡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蔡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,侵害社会公共秩序法益,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2021年,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也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刑事案件,以高空抛物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3000元。
当年6月28日,被告人周某因心情郁闷,独自在出租屋内饮酒。女友曹某回到家中,见周某一身酒气,两人因此发生争吵。女友离开后,周某便借着酒劲发泄情绪,将家中的物品砸损。又转头看到了房门边的冰箱,于是一把举起,从二楼窗口扔到了小区一楼过道,万幸没有人员伤亡。经查,该过道系小区内公共通行区域,且系该单元唯一出入口。
2019年11月,最高人民法院印发《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、坠物案件的意见》,明确对于故意高空抛物者,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、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,同时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。
2021年2月,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〉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(七)》规定了高空抛物罪罪名。
2021年3月1日,最新刑法修正案(十一)生效,“高空抛物”正式入刑。
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【高空抛物罪】规定,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,情节严重的,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单处罚金。有前款行为,同时构成犯罪的,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